一、本案業已於105年8月9日中市教體字第1050060913號函諒達。
二、補助資格:本市所屬國民小學,預計實施校數為232校(含分校)。
三、旨揭計畫補助經費含「補助學校推動跳繩教學」、「補助辦理校內班際跳繩競賽」及「補助參加區域複賽」等3項。
四、請各校務必於105年8月29日前填報完畢,並報送經費概算表免備文過局憑辦。
五、本案補助經費請於106年4月30日完成經費核銷事宜。
六、如有相關疑問,請聯絡本案承辦人候用校長賴勝豐(電話22289111分機547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