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5年6月8日臺教國署字第1050067423號函辦理。
二、本調查表係申請原住民族語之學校填報,不包括現職教師、代理代課教師。
三、聘任相關規定請依教育部「國民中小學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聘任辦法」規定辦理,所聘任之教學支援工作人員之資格需與開班語系同語系。
四、填報說明:
(一)姓名:000。
(二)授課族語別:00族語。
(三)每週上課總節數:依每週實際授課節數填寫。
(四)是否跨校:請詢問貴校教學支援教師,請填是或否。
(五)是否跨縣市:倘有跨縣市或其他非本市學校請加註縣市及學校名稱,若無填0。
五、無申請上述經費之學校,請在各欄位填0後再行上傳,以作無開課確認。
六、本調查表請於105年6月15日(三)下午四時前填報完畢,以利交通費經費之核撥。
七、若有任何問題請洽04-22289111轉54309余益興候用校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