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旨揭調查表第1-4項請確實填列貴校預算數並與會計單位查核填列各校已實支之金額,第5項請填列貴校因事實發生需支應之金額,第6項請填列貴校因預算不足,本次申請撥補之金額,第7項請簡述發生之事實。如全年度仍有預算數尚得支應,請勿向本局申請撥補,各項欄位可填0;若全年度預算確實支應完畢已不足支應,再填報截至目前為止不足須由本局撥補之金額,請勿在全年度尚有該項預算之經費時申請撥補(非因會計當月分配數不足)。
二、各校倘另有公務人員退休案、撫慰案、撫卹案件,或統一收件作業教職員8月1日退休案,可於本次調查填列,或本局另將於7月份調查各校教職員申請8月1日退休金不足時填列。
三、本調查表惠請於105年6月16日(四)前確認填報完成,倘有不足者,並請於6/16(四)前將傳真核章後之『本市各級學校退休及撫卹金預算不足申請撥補經費明細表』(可於教網-人事室-表格下載區下載並核章)至本局(Fax:25274575),不需函報亦無需來電確認,如未收到會另行通知學校;如無預算不足,不需向本局申請經費本調查表各欄填0即可,亦不需送核章後的明細表至本局,謝謝。
四、如有任何疑問,請洽本局人事室二股黃上芳(分機55722)或趙股長(分機55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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