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臺中市政府105年5月31日府授民戶字第1050116576號函辦理
二、請配合填報本市105年1月至5月校內辦理新住民照顧輔導相關措施辦理情形彙整表
三、注意事項
(一)請貴校於105年6月4日(星期六)下班前,協助完成填報調查表,俾利後續彙整工作事宜。
(二)尚未辦理相關業務填“0”,統計資訊請詳述場次及參與人數數量。
(三)辦理情形、辨理項目請填報活動名稱及相關內容,勿填「數字」或僅填寫「有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