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臺中市105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計畫辦理。
二、本案補助25校(含國中10校,國小15校)辦理,每校4,000元,請於5月2日(一)前填報,通過錄取名單另案發布。
三、活動辦理時間:105年10月31日前辦理完成。
四、本案承辦學校:潭秀國中;聯絡人:輔導主任,聯絡電話:04-25343542分機321。
五、檢附實施計畫乙份供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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