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國民中小學開設本土語言選修課程應注意事項辦理。
二、為俾利本學期經費核撥,請各校詳填本調查表,填寫範例如下:
(一)任教族語別:OO族
(二)教師姓名:OOO
(三)主聘學校:OO國小
(四)授課總節數:A節
(五)鐘點費合計:B元(B=A*400)
(六)勞(退)保費用合計:C元
1.共聘教師:共聘教師之勞(退)保費用由主聘學校投保,共聘學校"不須"再編列此經費,請各校填O。
2.未共聘教師:請學校依教師實際授課日進行勞保加(退)保,每次上課一節55元、每次上課2節105元,投保總額為「(55元或105元)*次數」,例如:該教師本學期共到校10次每次上課1節課,則投保總額為550元,若到校10次每次上課2節課,則投保總額為1050元。
3.另職災或其餘投保方式,請各校依規辦理。
(七)二代健保費用:D元(D=B*0.0191)
(八)補不足差額:E元(104學年度第2學期開課經費不足額部分)
(九)經費合計:F元(F=B+C+D+E)
(十)開課班數:105學年度第1學期開課班數
(十一)選修人數:105學年度第1學期選修之人數
三、請各校於105年5月31日前先行調查舊生選習意願,並於新生報到時一併調查新生選習意願,若經調查校內學生參加意願後無需開課的學校,調查表請逐項填O。
四、為因應教育部統合視導指標,104年度起本土語言開課班級數(閩+客+原住民語)須達全校班級數12%以上,請各校鼓勵學生踴躍選修,並依限查填本調查表,以利統計共聘名單相關事宜。
五、檢附國民中小學開設本土語言選修課程應注意事項及選修意願調查表各1份供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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