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請各校依戶政事務所提供學區學生人數,預估105學年度新生人數填查本表,本校與分校分開填寫。
2.特教生酌減人數以預估數填寫。
3.班級數=實際學生總數除以29,取整數並採無條件進位方式辦理。
4.小二、小四、小六維持原104學年度核定班級數。
5.本案普通班不含普通體育班及藝才班,表格共有9欄(所有欄位均需填寫),請於105年3月17日(四)下班前填報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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