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 0 一、依據105學年度臺中市立國民中學藝術才能班招生簡章辦理。 二、為辦理105學年度本市國民中學藝術才能班管道一鑑定試場督導。 三、請貴校確實填寫,並於105年3月11日前填寫完畢,以利彙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