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學期期間為105年2月15日至105年6月30日,為96天。
(二)如各校因年級或天數不同,無法逐一表達所需經費,係以經費概算表紙本詳列送本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填報調查表「所需經費」部分請填報最後學校加總後所需申請總金額。
(三)另各校並需將經費概算表正(紙)本(逐級核章)於105年3月11日中午12時前逕送本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承辦人陳小姐(分機#50105)(免備文)辦理補助經費申請事宜。
(四)請核實計算實際原住民學生人數(沒有預估數)。
(五)針對本案如有疑義,請逕洽原委會承辦人員:陳小姐,電話:2228-9111分機5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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