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提供家庭教育諮商或輔導辦法」第6條、「強化國民中小學家庭訪問實施原則」暨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5年1月14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050004764號函辦理。
二、重申「強化國民中小學家庭訪問實施原則」,請各校落實辦理家庭訪問,並於104年1月25日(星期一)前填報本調查表(本調查表填列數字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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