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104年8月4日臺教資(六)字第1040103337號函辦理,及本局104年7月16日中市教體字第1040049629號函諒達。
二、本局以上開函文請各校將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所製作之「中小學空氣污染防制宣導教材(如附件)」納入空氣污染防制宣導與衛生教育作業之推動,為了解各校辦理情形,爰進行調查。
三、另為了解各校將空氣品質之警示及防護納入教師進修(如各領域共同時間或教學研究會、國小教師週三下午進修等,並與其他相關議題之進修活動合併辦理)之辦理情形,一併進行調查。
四、請各校務必於105年2月2日(星期二)前填報完畢。
五、如有填報疑問,請逕洽本局體健科何先生,電話:22289111分機54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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