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4年12月14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040149700號函辦理。
二、教育部國教署為研商國民中小學舞蹈類藝術才能班師資不足情形及因應作為,請貴校提供培育舞蹈類公費師資需求,俾彙整函報。
三、請貴校確依需求填寫,並於104年12月17日中午12時前填寫完畢,逾時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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