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104年9月30日臺教師(三)字第1040109197G號函辦理。
二、旨案研習已於本(104)年8月委請本市教專中心培訓認可組永春國小承辦,大同國小等41校協辦,共辦理44場研習完竣,惟部分場次參加人數過少,顯示各校雖已填報參加人數,但未確實完成研習,故部分學校反應仍有參加旨案研習之需求。
三、請各校填報確有研習需求之參加人員姓名,俾利掌握人數研議增辦研習。如確定增辦旨案研習,將於週六、日辦理,並請各校填報之參加人員確實報名參加研習。
四、請於104年11月16日(星期一)下班前填報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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