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105年度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計畫辦理。
二、目的:
(一)整合學校及社會資源,針對學校中輟及高關懷學生,規劃多元及彈性課程,以激發學生學習潛能,並增進其正向自我概念之建構。
(二)透過多元彈性教育活動之探索,增強學生對學校學習情境之向心力,開發其多元智慧之能力,以預防學生中途輟學。
三、實施對象及方式為學校針對高關懷學生或中輟復學生規劃及提供個別適性之輔導計畫或彈性課程,1人以上即可開辦,學校應就學習及適應有挫折之學生進行個案評估,適時修正辦理方式。
四、本案辦理期程為105年度,經費為教育部補助講座鐘點費18200元、資料收集費800元及雜支1000元,總計20000元整。
五、如有相關疑義,請逕洽本局承辦人馮小姐04-22289111分機54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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