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旨揭調查表題1~4(對應表格為A至D欄)請確實填列貴校預算數與會計單位查核填列各校已實支之金額,題5~6(對應表格為E至F欄)請填列貴校確實不足之金額,請勿填列預估數。
二、本學年度第一學期子女教育補助費統一調查(其他有結婚、生育及眷屬喪葬等事實發生需核發生活津貼補助,倘有不足之經費,請個案函報本局申請,並請檢附「本市各級學校各項生活津貼預算不足申請撥補經費調查表」,該表請於人事室表格下載區下載。)
三、注意事項:題5(對應表格為E欄)請填列本次貴校需支應子女教育補助費之金額。
四、本調查表請惠於104年9月30日(三)前確認填報完成,倘有不足併請於9月30日(三)前將核章後的「本市各級學校生活津貼不足申請撥補經費調查表」(如附件)免備文逕送本局,或先行傳真至本局(FAX:25274575,不需函報);如無預算不足,各欄填0即可,不需送核章後的調查表至本局。
五、如有疑義,請洽本局人事室三股許亭盈(分機55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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