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為瞭解本市視障生目前在校學習情況及提供視覺功能評估服務,請各校於104年10月23日(星期三)前協助填寫調查表,並將視障生之身心障礙手冊及視力診斷證明(近1年)email至電子郵件信箱jackralf0617@tc.edu.tw。
二、調查對象:安置於普通班(接受特教服務)、不分類巡迴輔導班或資源班並且無接受視障巡迴輔導服務之視障生,倘有兩名以上視障生,請於同一欄位以數字區隔填列學生資料(例如:1.王○○、2.陳○○)。
三、有關視覺功能評估相關事宜:
(一)定義:從日常生活中去了解視覺障礙學生使用剩餘視力的情形,藉此訂定適合學生的個別化教育計劃,以符合其能力及學習特性,並針對學生能力不足的地方加以補強。
(二)目的:視功能評估主要在幫助教師及家長瞭解學生在教室中,例如:教材在學生面前多少距離內呈現,最有利學生學習、依視覺評估結果,建議安排教室左右之座位、或建議是否需要使用擴視機及放大倍數。
(三)評估時間:需要1至2小時。
四、學校評估學生如有視覺功能評估需求,將依學校填報情形派員到校評估,並另函通知學校。
五、如有任何疑問請逕電洽特殊教育科承辦人:王志維先生,04-2228-9111轉54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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