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 0 一、依據「臺中市提升特殊教育教學知能與師資素質實施計畫」辦理(如附件)。 二、請學校於104年10月16日(星期五)前依實際情況詳實填報,俾作為本局下年度特殊教育行政人員及普通班教師特教研習辦理之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