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 0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4年8月20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040091768號書函辦理。 二.幼兒園若無飼養校犬(貓)請填"0"。 三.有關第2題請各園依學校犬(貓)數量自行新增欄位。 四.於調查期限截止後仍未填報者,視為學校犬(貓)數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