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4年1月16日臺教授國字第1030149286號函暨104年8月3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040086922號函辦理。
二、本案業已列入104年度教育統合視導項目,為免影響經費申請權益,請各校務必依限填報。
三、填表說明:
(一)本調查表係以103學年度第2學期資料為調查基準。
(二)題目A、B、C、D之節數係以(週)為單位計算。
四、本調查表調查對象僅以有領取旨揭經費(課稅配套),及本調查表同編號581-5595,修正第6題題目,若有學校已填寫前調查表,煩請協助再次核對第6題數據後並填寫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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