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依據臺中市國民小學體育促進會組織章程辦理改選執行委員事宜,以利後續本市學校體育工作之推動。
2.本調查表請由各校校長填答,每人可填選27票(不可重複),如校長從缺或出國之學校,請代理人協助填報回傳。
3.共選出執行委員27名,請將校長編號分別填入27個欄位。
4.四大區保障前5名,另7名依全部得票數多寡排序。
5.各校校長編號詳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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