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本市婦女權益促進委員會決議,為促進婦女權益,瞭解各校婦女參與家長委員會情形,請各校填報103學年度家長委員會之委員性別人數
說明1:委員係指家長委員會之委員、常委、副會長、會長等,不含志工服務隊。
說明2:空格限填阿拉伯數字。
**請於7/24(五)中午以前填報完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