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為配合財政部辦理104年度「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財政業務輔導方案」考核作業,提供本局所屬機關學校(園)103年度經管公有房地經營利用成果,爰請貴校(園)填報旨揭成果資料。
二、填報注意事項如下:
「開發利用方式」欄位:指以短期出租、出租、標租、短期委託經營、委託經營、設定地上權、都市更新、促參法(BOT、OT、ROT)、合作經營或聯合開發等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方式開發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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