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104學年度臺中市政府教育局受託辦理市立學校教師甄選作業日程表辦理。
二、查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5條規定:「中小學聘任三個月以上經公開甄選之代課、代理教師,其服務成績優良、符合學校校務需求,且具第三條第三項第一款資格者,經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通過後得再聘之,再聘至多以二次為限…」,各校如有國小教師代理缺額,得先依前述規定再聘之。
三、旨揭代理教師統一分發訂於104年7月17日(星期五)上午9時於東區成功國小舉行,獲分發之代理教師依各分發學校約定時間至各校報到。
四、請各校於104年7月13日(星期一)下午2時前上網填報代理教師缺額、性質及聘期(如無缺額請填0,未委託本局辦理教師甄選者亦請填0),並列印紙本逐級核章後於7月13日(星期一)下午4時前傳真至東區成功國小人事室彙整(Fax:04-22150235),正本留校備查,逾時視為不開缺。
五、填表說明:
(一)缺額性質:請填入實缺、進修留職停薪、育嬰留職停薪…等。
(二)聘期:
1.聘任一學年者為:104.8.28~105.7.1
2.聘任一學期者為:上學期104.8.28~105.1.20;下學期105.2.15~105.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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