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調查表依據臺中市104年老人福利第1次會議決議辦理。
2.本調查表用意為統計各校可運用辦理老人活動之空間。
3.請各校於104年7月8日下班前填報完畢,場地規模填寫說明:
(1)空間:請詳填為室內或室外。
(2)容納人數:應為可容納2千人以上之空間。
(3)類型:學校操場、體育館、活動中心…等。
(4)面積:請以平方公尺為單位。
4.地址除填寫確切地址外,可填寫交叉路口或敘述說明位置。
5.貴校若無符合上述之空間,請填0
6.填報範例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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