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4年6月25日臺教國署高字第1040071597號函辦理。
2.為調查共同就學區高級中等學校職業類科得否提列技藝技能優良學生【技優生】甄審入學招生名額意見,請於104年7月2日(星期四)17:00前填峻本表,俾利本局後續回報國教署,作為修正「高級中等學校辦理國民中學技藝技能優良學生甄審入學實施要點」參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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