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請貴校於104年6月25日中午前填報上半年度志工和相關人員心理健康促進教育訓練或活動辦理情形及心理健康月活動規畫表。
說明:
一、依據本局中等教育科104年6月23日便簽辦理。
二、請各校協助填報上半年度志工和相關人員心理健康促進教育訓練或活動辦理情形。
三、檢附104年臺中市上半年心理健康促進教育訓練和活動(已辦理)表、104年臺中市心理健康月(9/1-10/10期間)活動規畫表各1份,請貴校於104年6月25日中午前填報完成。
四、如有活動照片請檢附一張傳至承辦人郭先生信箱:f3a05@taichung.gov.tw,建議信件名稱:「104年臺中市上半年心理健康」-學校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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