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為配合建置本市所屬各級學校及幼兒園退撫資料庫,爰104年度第二期退撫金之發放,請各校務必詳加核對相關發放資料,一律使用WebHR退撫系統產製發放清冊及辦理核銷,並至銓敘部網路作業系統查詢查驗結果後據以辦理發放作業;本局將另案查察有無確實依上開規定辦理。
二、旨揭調查表第1-4項請確實填列貴校預算數並與會計單位查核填列各校已實支之金額,第5-8項請填列貴校確實不足之金額,如全年度仍有預算數尚得支應,請勿向本局申請撥補,各項欄位填0即可;若全年度預算確實支應完畢已不足支應,再填報截至目前為止不足須由本局撥補之金額,請勿在全年度尚有該項預算之經費時申請撥補(非因會計當月分配數不足)。
三、各校倘另有公務人員退休案、撫慰案、撫卹案件,統一收件作業之教職員申請8月1日退休案,可於本次【可於第8項其他退撫金填列】或本局另將於7月份調查各校教職員申請104年8月1日退休金不足時填列,倘7月份調查期間,公務人員尚未經銓敘部審定,抑或教職員申請8月1日退休尚未審定,致無法計算退撫金,屆時請另案檢附"退撫經費不足申請撥補調查表"後函報本局申請不足之金額。
四、本調查表惠請於104年6月12日(五)前確認填報完成,倘有不足者併請於6月12日(五)前將核章後的『本市各級學校退休及撫卹金預算不足申請撥補經費明細表』(請於本局教網-人事室-表格下載區下載並核章)逕送本局,或先行傳真至本局(FAX:25274575,不須函報);如無預算不足,不需向本局申請經費,各欄填0即可,亦不需送核章後的明細表至本局,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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