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104年臺中市立國民中學教師申請介聘市內他校服務作業日程表辦理。
二、104年提撥超額教師介聘缺額嚴重不足之學校(該科目該校於104年5月26日超額協調會上已無法再開缺者,視為提撥超額缺嚴重不足)之學校,不得提報市內介聘單調缺(104年8月1日核定退休缺額除外)。
三、本調查表請於104年6月4日(星期四)中午12時前填報完畢,列印紙本逐級核章至校長後傳真至光明國中人事室彙整(FAX:04-23758434),逾時視為不開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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