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4年4月14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040042087號開會通知單辦理。
二、為彙整103年重點工作項目,請各校 於104年5月13日(星期三)前針對103年度1月-12月人權教育、品德教育、法治教育及公民教育融入各領域教學辦理之各項活動填報。
三、若有2項以上活動,請以頓號或逗號分開,依題目填列於同一格(如活動日期:1.103年4月1日、2.103年9月16日...),無法新增表格。
四、分校及東海國小不必填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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