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為辦理本市各國民中小學103學年度第2學期視障用書補助金額調查事宜,請 貴校於104年4月8日(星期三)下班前依說明辦理,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特殊教育法第33條暨教育部96年5月11日臺特教字第0960034943號書函辦理。
二、視障用書補助項目為「審定本」之(雙視)點字書及大字書(價格表如附件),非審定本相關教科書請由學校相關經費項下勻支。請 貴校於104年4月8日(星期三)下班前至本局調查表網頁填報旨述補助金額後(填報說明如附件),備妥經費概算表免備文逕寄(送)本局特殊教育科(42007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36號4樓)。逾期未填報、未送經費概算表或填報資料不正確視同無申請補助之需求。
三、請 貴校務必依「經費概算表範本」格式填列(如附件),若需相關檔案,請逕自前往本臺中市政府教育局資訊網(http://www.tc.edu.tw/)-2.組織職掌-2-5.各科業務-2-5-5.特殊教育科-表單下載-「臺中市103學年度第2學期視障用書補助款相關資料 」下載,倘無申請旨述經費補助之需求,仍請於本局調查表網頁填報(金額請填0),惟免送經費概算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