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為完備「教育部全國高級中等學校助學補助系統」勾稽作業,避免發生各類補助款未依規定繳回之情形,請各校於104年3月26日(星期四)前填報103學年度第1學期休、退學學生資訊,請 查照。
二、有關學生休、退學日期,請務必提供學生實際休、退學日期(非學校建檔日期,亦非報主管機關備查之日期),以維護學生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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