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局104年2月6日中市教中字第1040008763號函暨104年2月11日中市教中字第1040010182號函(諒達)續辦。
二、上開函文請各校將本局104年1月29日辦理「性侵害被害人辨識及輔導」研習納入103學年度第2學期教師進修研習。
三、請各校於104年3月24日(星期二)前填畢本調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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