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局104年1月9日中市教軍字第1040001497號函諒達。
二、103學年度第2學期友善校園週為104年2月24日(星期二)起至3月3日(星期二)止,並得規劃自104年1月21日(第2學期第1週課程調整實施時間)起至3月3日(友善校園週)止辦理以友善校園為主題之競賽及動態系列活動,請各校於2月12日及13日友善校園週準備日先期完成教育宣導準備。
三、請各校依下列格式填報活動執行成果2-5場次(代表性活動即可)。
四、各校應執行事項如下:
(一)請校長利用週會時機,參考「友善校園有正義,拒絕霸凌無畏懼」承諾(我會「尊重」、「關心」、「幫助」、「保護」自己和他人,所以我「拒絕」霸凌!),親自對全校師生宣導防制霸凌觀念,並推廣紫錐花標誌及反毒、反黑宣導。
(二)請導師於班會或導師時間帶動學生分享討論家長陪伴學生共同學習之反毒學習單內容,宣導正確反毒觀念,加強反毒與拒毒知能教學。
(三)辦理防制校園霸凌相關之在職進修活動,或結合校務會議、導師會議或教師進修研習時間加強宣導相關規定及應有作為。
(四)其他結合學校特色及地方資源之多元化宣導活動。
五、執行成果請於104年3月16日(星期一)前於本表填報,並依函文附件2格式完成成果報告表紙本一式2份,1份免備文繳交至本局軍訓室,1份留校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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