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依據臺中市政府教育局推動校園深耕扎根宣導實施計畫陸、追蹤管考及獎勵辦理。
2、倘辦理宣導之相關行政人員因學期交替而有異動,於其任職期間,均依上開計畫交件者,分別予以獎勵(如:甲校A行政人員於103年3月至7月31日任職期間,每月均如期提供2件者,即可核發獎狀乙紙;該校B行政人員103年8月1日接任後,每月均如期提供2件者,亦可核發獎狀乙紙)。
3、請於104年2月13日下午5時前完成填報,俾利辦理後續獎勵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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