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國家教育研究院104年2月10日教研測字第1040001826號函辦理。
二、各校請提供一名主試人員名單,其中請清水國小、塗城國小、新平國小、仁美國小、賴厝國小、西屯區永安國小、大勇國小、竹林國小、惠文國小、頭家國小及南陽國小增列一名備用人員。
三、本案主試人員(含備用人員)工作職責如下:
(一)主試人員(含備用人員)應配合出席本市所規劃之「主試人員施測講習」場次時程。
(二)備用人員須俟各行政區域內各試場主試人員分派完成後,並至104年5月7日後,方能確定是否於施測當日(5月28日)擔任主試人員。
(三)國家教育研究院擬酌予補助每人次講習費新臺幣(以下同)200元,正式施測當日每人次監試費1,800元。
(四)受分配為各試場主試人員須於正式施測當日與國家教育研究院簽立保密合約1式2份,1份由主試人員自存,1份由國家教育研究院存查。
(五)主試人員應依循「2015年TASA測驗實施指導手冊」-「主試人員作業規範」(如附件),協助各項試務工作之執行。
(六)國家教育研究院於正式施測結束後,檢附各階段試務工作執行成果,彙整報請教育部辦理敘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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