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統計表以本市市立完全中學高中部學生為統計對象。
二、統計標準時間:以去年8月至今年7月底之事實為準。
三、填表說明:
1.退學原因包括自動退學、休學期滿、未達畢業標準、其他等。
2.休學原因包括因病、因志趣不合、經濟困難、兵役、出國、其他。
四、務請於11月9日(星期五)前填具完成,若有疑問,請洽中等教育科業務承辦人劉秉岱,連絡電話 22289111#54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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