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事項如下:
(一)學期期間為104年2月24日至104年6月30日,估算為87天(請各校依實際上課天數估算)。
(二)如各校因年級或天數不同,無法逐一表達所需經費,係以經費概算表紙本詳列送本會,填報調查表「所需經費」部分請填報最後學校加總後所需申請總金額。
(三)另各校並需將經費概算表正(紙)本(逐級核章)於104年3月11日(星期三)中午12時前逕送本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臺中市豐原區圓環南路70號)承辦人陳小姐(免備文)辦理補助經費申請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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