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103年度教育部對地方政府統合視導項目及103年度臺中市國民小學設置輔導教師工作規範計畫辦理。
二、本調查表統計各校輔導教師103年1月至11月底工作情形(8月1日起進用,則以8至11月為主即可)。
三、本調查表第1題至第5題表格請填列數字即可(不含單位),第6題請以文字說明。
四、請於103年12月26日(星期五)下班前填報完成。
五、檢附「103年臺中市進用輔導教師輔導工作執行情形調查表」乙份,紙本請一式二份逐級核章,於103年12月30日(星期二)前一份送至南區樹義國小輔導室(地址:40241臺中市南區樹義里福田路11號),一份留校存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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