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體育署103年11月5日臺教體署競(一)字第1030034161號函辦理。
二、請103年度基層訓練站學校務必填報,非基訓站學校免填。
三、參加賽會達標標準如下:
(一)個人項目(預設達標人數除特殊情形外,不得低於102年度賽事達標人數)
1-1參加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獲得前六名者;
1-2參加全國性單項運動協(總)會舉辦單項運動錦標賽獲得前四名者;
1-3參加直轄市或縣(市)政府舉辦綜合性運動賽會獲得前三名者;
1-4參加直轄市或縣(市)政府舉辦單項運動錦標賽獲國小組、國中組前三名或高中組前二名者。
(二)團體項目:目標績效設定須擇定1項參加市(縣)級以上賽會,且預期參賽成績不得低於102年度競賽成績。
四、倘有相關問題請電洽承辦人:王玉龍22289111-54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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