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 0 1.依臺中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午餐供應執行要點第七點(一)規定:學校午餐經費應成立專戶,其收支帳務處理,依本要點及會計法等相關法令規 定辦理,請務必於11月14日(五)下午5時前填報本調查表。 2.感謝您的填答,如有疑問請與體健科李小姐聯繫(分機54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