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3年8月7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030079051號函辦理。
二、請 貴校於103年10月31日(星期五)前填報103年下半年(103年7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落實「兩公約」相關宣導情形(含說明會或講習會、媒體宣導、文字宣導、口頭宣導、電子化宣導、有獎徵答、讀書會及其他等多元方式),相關宣導活動倘訂於11月1日至12月31日辦理,仍請就辦理日期、場次及預估參加人次預為填報。
三、另如需兩公約或人權教育相關宣導培訓教材,請逕登「人權大步走專區網站」(http://www.humanrights.moj.gov.tw),及「教育部人權教育諮詢暨資源中心網站」(http://hre.pro.edu.tw/1-1.php)查閱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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