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3年度第1學期例假日安心餐劵原核定領餐日期為103年9月1日~104年1月25日之假日領餐。
2.因各校會遇到週末運動會,於平常日補假,影響假日領餐的問題,故調查各校運動會時間及運動會補假日期,請各校確實填報。
3.訂為校慶或運動會之該例假日,請將該日之餐劵日期,直接蓋為校慶或運動會補假日期;倘已不及依前述說明辦理者,請於餐劵存根聯背面加蓋〝含學校校名暨修正後日期〞圓戳章,並自行加註〝校慶(或運動會)補假〞之文字。
4.請各校於9/12(五)前完成填報,以利後續彙整作業之辦理。
5.餐劵不得有任何塗改,倘有蓋錯者應予作廢並善加保管,並先行以現有之空白餐劵更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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