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 0 1.依據教育部103年8月25日臺教高(四)字第1030126694號函辦理。 2.教育部為辦理104學年度大學繁星推薦入學藝才班及體育班招生作業,惠請於103年9月3日前提供高三體育班相關資料,俾憑送教育部辦理相關事宜。 3.簡章核定文號係為本局101學年度核定學校招生簡章文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