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103年度臺中市提升國民中小學英語文教學成效計畫辦理。
二、本調查表請填寫102學年度下學期相關活動辦理情形。
三、國小英語教學教師除需具備國小合格教師資格外,宜具備下列學經歷之一:
a.通過本部88年所辦國小英語教師英語能力檢核測驗檢核者。
b.畢業於英文(語)相關系所者、畢業於外文系英文(語)組者(含未分組之外語文系,經畢業之大學開具主修英文之證明者)、畢業於英文(語)輔系者、國民小學英語教師學士後教育學分班結業者、修畢各大學為國小英語教學所開設之英語20學分班者。
c.達到CEF架構之B2級。
d.經縣市政府自行培訓檢核通過者(培訓完成應予檢核,檢核通過者應發給相關證明)。
四、CEF架構B2請參考附件。
五、通過教育部88年度及財團法人語言訓練中心93年度所辦國小教師英語能力檢核測驗者,視同符合相當於CEF語言參考架構B2級以上英語考試檢定及格。
六、本市國小英語巡迴教師皆為正式編制內教師。
七、填報載止日期:103年7月1日(二)。
八、聯絡人:北區中華國小資訊組長顧智瑋老師;聯絡電話:04-22979601#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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