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市市立各級學校教職員申請103年8月1日退休案業已陸續核定完畢,倘各校退撫經費不足支應(含本年度已核定之公務人員及教育人員退休、撫慰案、撫卹案),請於103年6月20日(五)中午前填報不足之差額,請各校務必於規定期間內填報完成,俾利本局憑撥是項經費。
2.旨揭調查表第1-4項請確實填列貴校預算數並與會計單位查核填列各校已實支之金額(第2及3項應包含預計7月16日核發之退休金,亦即包含5月16日填報調查表編號:890-4054時已向本局申請撥補之之金額),如全年度仍有預算數尚得支應,請勿向本局申請撥補,各項欄位可填0;若全年度預算確實支應完畢已不足支應,再填報截至目前為止不足須由本局撥補之金額,請勿在全年度尚有該項預算之經費時申請撥補(非因會計當月分配數不足)。
3.各校倘有已送本局或銓敘部退撫案件惟尚未核定致無法計算退撫金,請於核定後另案檢附"退撫經費不足申請撥補調查表"(請於教網下載)後函報本局申請不足之金額。
4.倘有疑義,請洽本局人事室二股黃秋萍股長,分機557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