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 0 一、依據教育部103年5月30日臺教人(三)字第1030077494號函辦理。 二、檢附「公立各級學校受理教師申請因公涉訟輔助案件調查表」範例1份供參。 三、請貴校(園)務必於6月5日前填寫完畢。 四、聯絡人:鄧幼秀(分機:557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