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局103年2月26日中市教小字第1030014056號函諒達。
2.本市102學年度上學期國中小原住民族語教師交通費補助款業已撥入各校公庫,請各負責核撥學校儘速於本(103)年4月23日(三)下班前完成調查表填報。
3.請尚未撥付族語教師交通費之負責學校,請即刻辦理並於4月25日(五) 前撥付交通費給族語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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