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請 貴校於103年4月21日(星期一)前上網填報,以供教育部核定之師資培育大學依據教師需求數規劃與協調開班事宜。
二、現職國小英語教師:係指現任國小編制內合格專任教師,正式教職服務實際授課英語教學時數達每週至少4節年資達1年(含)以上未滿5年者,須修習「英語聽說教學」與「英語讀寫教學」至少6學分,始能加註英語專長。
三、現職國小一般教師:係指現任國小編制內合格專任教師,至少修習26學分,始能加註英語專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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