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3年2月12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030008376號函辦理。
二、請 貴校於103年4月30日(星期三)前填報103年上半年(103年1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落實「兩公約」相關宣導情形(含說明會或講習會、媒體宣導、文字宣導、口頭宣導、電子化宣導、有獎徵答、讀書會及其他等多元方式),相關宣導活動倘訂於5月1日至6月30日辦理,仍請就辦理日期、場次及預估參加人次預為填報。
三、另如需兩公約或人權教育相關宣導培訓教材,請逕登「人權大步走專區網站」(http://www.humanrights.moj.gov.tw),及「教育部人權教育諮詢暨資源中心網站」(http://hre.pro.edu.tw/1-1.php)查閱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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