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97年5月23日台國(二)字第097008274B號令修正之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綜合活動學習領域綱要規定、教育部提升國民中小學綜合活動學習領域教師關鍵能力在職進修實施計畫暨清水區三田國小103年2月15日三田小字第1030000745號函辦理。
二、本案為教育部6年計畫,102年為實施之第3年。
三、請各校於103年3月24日(星期一)前完成本調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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